| 各位學員,相信大家正積極搵工,鑑於求職騙案不時發生,所以我地特別列出一些較常見的求職陷阱,提醒大家切勿受騙,小心小心!
面試時可能出現的求職陷阱:
- 面試過程簡短,不須察看任何履歷文件。
- 面試過程草率,或只需填寫簡單資料便行。
- 介紹公司及工作性質時,內容含糊。
- 多人同時到場面試,但又同時被聘用。
- 開出的薪酬,福利遠較市場為高。
- 求職者先支付登記費、行政費等費用,或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購買貨物或投資
工作時可能出現的求職陷阱:
| (一) |
外匯或金融投資工作 |
| |
| 一些不良的外匯或金融投資公司會利用薪高佣厚,有底薪以及提供免費訓練等各種仁厚的聘用條件,刊登廣告招聘不同名目的全職或兼職位,如電話聯絡員、文員和初級秘書等吸引求職者。可是,待求職者面試時,卻聲稱該等職位已經額滿。繼續極力游說其轉職為投資經紀或市場營業員。有些求職者禁不住利誘轉而投入外匯炒賣,最後,由於缺乏有關知識及經驗,把自己及親友的積蓄白白賠上了。更甚者,當他們找不到客戶、再沒有利用價值而遭公司解僱時,才發覺入職時倉猝間簽定的合約,原來是註明與公司之間只存在著代理人而非僱員的關係。而代理人亦只有在找到客戶時才獲得佣金,以致連當初公司口頭承諾的底薪,亦無從追討。
而近期倫敦金行騙案已「變種」為空殼貿易公司騙案,手法是引誘求職者合作做生意,以高價購入不值錢的貨品,例如耳環、電子零件、減肥藥等,受害人最初可賺取少許利潤,之後會蒙受損失。
所以在面試時,若你發覺招聘的職位,與招聘廣告中所指的不符,便須提高警覺,勿貿然答應轉職,先要弄清楚聘用的條件,尤其是雙方是否存有僱傭關係。簽署任何文件時.應細閱各項條文的內容,如發覺有不合理和隱晦難明的地方,更應索取影印本與家人或老師商量,不要誤以為年輕人可以隨意悔約或比較容易免卻法律責任,而輕率簽約。當你獲聘後若發覺工作性質有異,切記盡快尋求協助。 |
|
| (二) |
娛樂廣告公司及模特兒公司 |
| |
一些不法之徒托詞與一些知名度高的藝人,以及電視台、電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聯繫,可代為安排工作,誘使求職者繳付巨額金錢參加其提供的訓練課程。通常,被騙者在付款後,往往沒接到任何工作或進一步消息,或只接到性質及薪酬跟當初承諾不符的工作,卻又無法取回已付的款項。
正式娛樂事業的經營手法.雖然也會透過「星探」發掘有潛質的演員或模特兒,並邀請試鏡以決定是否錄用,甚至還會支付酬金與試鏡者。所以,先要了解該廣告公司的背景;試鏡時由家長或朋友陪同為佳;試鏡前切記問明是否會收取費用,如果收費太高,你就要審慎考慮,更應向家長徵詢意見,勿慷慨交付大筆訂金、試鏡費、試音費或訓練費等。
而一些模特兒公司亦會首先安排受害人擔任時裝試辦工作,其後再指受害人身材或皮膚不合標準,要求參加數萬元的美容及纖體課程,更表示完成課程後可獲安排更多工作,用以抵償課程的費用,完成課程後,受害人最終得不到工作安排。
|
|
| (三) |
推銷行業的工作 |
| |
騙徒會以問卷調查為名,借故表示有工作介紹予受訪者,繼而慫恿求職者擔任傳銷工作及購買貨品;不法的商人亦會游說求職者文付大筆金錢去學習推銷術,以及買入貨物作推銷之用。其常見的手法是層壓式推銷術,以高職與佣厚誘使求職者付出巨額金錢購買一批貨品或貨品的代理權,入職者沒有底薪,一方面靠銷售貨物賺取佣金,而另一方面則透過招納新的從業員,從其售出商品而獲取佣金。不少求職者往往禁不住利誘而懷著以小博大的僥倖心理,以致踏入了陷阱也不察覺,直至繳付大筆金錢後,方發覺購入的貨品品質粗劣,而價格也高於市場上同類商品的價格,難於推銷,欲退貨又不能,蒙受金錢上的損失。
因此,若你欲從事推銷的工作,必須先了解公司的結構,弄清楚有否存在著每層分佣的情況,以及商品的售價是否物有所值,才決定是否接受該項工作,所以你應拒絕任何分層分佣或出售的貨品較市價貴的工作。
|
|
| (四) |
色情陷阱 |
| |
這類工作通常以招請公關、陪唱或侍應為名.而在廣告上更會標榜人工特高,月入過萬,無須經驗,可觀薪金等,以吸引求職者。一旦簽約後就會逼你去陪酒或從事色情交易,如果拒絕就可能會騷擾家人,甚至控告你毀約而要你賠償。因此,千萬不可以貪圖高薪而魯莽簽約。 |
|
| (五) |
非法募捐 |
| |
近年來,香港有很多募捐活動,有些可能是混水摸魚巧立名目去募捐,他們可能會請人上門募捐或售賣非法得來的貨物,如果你受聘從事這類活動,就可能會被檢控,所以受聘前應了解募損活動是否合法,如有懷疑,可向社會福利署查詢。 |
|
綜合以上的手法,我地大致可歸納出:
| 工作性質 |
陷阱 |
自保方法 |
見工疑點 |
| 金融投資 |
|
| • |
看清合約內容及細則 |
| • |
取影印本與家人先作商量 |
|
|
| 娛樂圈 |
| • |
邀請試鏡、試音或試造形 |
| • |
甚至付薄酬 |
| • |
可安排接拍廣告或其他類似工作 |
|
|
|
| 推銷課程 |
|
| • |
忌簽任何「登記表」、「臨時收據」等文件 |
| • |
小心文件背後的附帶條文 |
|
| • |
多人同時見工,又同時被聘用 |
| • |
聲明要工作滿一週或一個月才有薪金 |
|
| 層壓式推銷 |
|
|
|
| 非法募捐 |
|
|
|
| 色情場所 |
|
|
|
| 違法工作 |
| • |
銷售未完稅香煙、燃油 |
| • |
售賣翻版光碟及冒牌貨品 |
|
|
|
綜合警方、勞工處及消委會的建議,求職防騙大致有下列10招:
- 留意面試過程是否過於草率
- 小心檢視合約條款和相關附件
- 留意工作範圍是否與廣告或面試時所述相符
- 不要隨便繳交款項、重要文件或個人信用卡等資料
- 勿隨便簽署文件
- 勿隨便開設投資戶口
- 小心查核公司提供的課程是否已取得註冊,並對課程內容多作了解
- 查探公司在行內的聲譽
- 若有人游說合作做貿易生意,並強調於短期內獲取豐厚利潤時,須提高警惕
- 對所有需要付款才獲聘用的工作,一律小心行事
雖然騙徒既手法層出不窮,但其實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問你拿錢。只要大家提高警覺、唔好貪心,就唔會俾人呃到架喇!有疑問時,緊記和個案經理或家人商量,便可減少受騙的機會。倘若不幸受騙,亦應立即報警,把不法之徒繩之於法。祝大家工作愉快!
資料來源:勞工處、香港警務處防止罪案科、消費者委員會等
|